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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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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幢1620室
  • 姓名: 徐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南京商标律师联系电话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0-12-03
  • 阅读量:433
  • 价格:6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0.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  
  • 关键词:南京商标律师

    南京商标律师联系电话详细内容

    商标如果注册了的话那么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商标被他人冒用的话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个人的商标权益。那么,商标侵权行为该怎么赔偿?

    商标侵权行为该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商标法*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样的规定,从责任追究上是必要的,提高了保护的程度,有利于保护商标**权。

    (2)关于法定赔偿

    商标法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侵权赔偿数额的难以确定有多种原因,在不能依法确定具体数额时,由法院确定法定赔偿的数额,是有利于保护商标**权的。至于有的意见认为,这个数额大了或是小了,那也只是在不能确定具体数额情况下的一个推断。

    (3)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与商标法*五十二条**款*二项的侵权行为相联系的一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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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幢1620室,联系人是徐律师。 主要经营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有:南京地区行政诉讼,合同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商标律师等业务,公司有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一站式服务,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行政诉讼律师,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公**律顾问,南京**律师,南京商标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