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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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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幢1620室
  • 姓名: 徐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南京建筑工程欠款律师咨询 企业案件免费诊断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0-03-14
  • 阅读量:70
  • 价格:99.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  
  • 关键词:南京建筑工程欠款律师咨询

    南京建筑工程欠款律师咨询 企业案件免费诊断详细内容

    欠款纠纷督促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欠款纠纷诉讼: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较终提起诉讼来解决,经过一审,不上诉的可申请执行,上诉的启动二审程序后可申请执行;文书生效后也可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期间不中止执行,视审理情况(是否改判或撤销原判等),再执行回转或重新诉讼等。
    欠款纠纷诉讼调解和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双方争议的案件问题进行协商的解决办法。诉讼调解可以发生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各审级,一旦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原告撤回诉讼,也可以选择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的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生效。 仲裁调解,指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可以**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南京建筑工程欠款律师咨询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
      1、种植时首先检查各种植点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足够的基肥,基肥是否与泥土拌匀等,底肥与土球底接触部位应铺放一层约10cm后没拌肥的干净植土;
      2、花树木种植:按园林绿化常规方法施工,要求基肥与碎土充分混匀;成列的乔木应成一直线,并按种植苗木的自然高低依次排列,自然点植的花草树木应自然种植,高低错落有致。种植花草树木的种植土应击碎分层捣实,使根系与土充分接触,较后用木棍插实起土圈,淋足定根水,树木大乔木移植应注意新种植点树木的朝向与原苗木配置点的朝向相同,并注意大乔木的移植方法,以保证大苗木移植的成活率;
      3、种植的绿地地面土质必须符合土质要求,清净杂物,平整至所需坡度,均匀撒施基肥,与土拌匀,然后将块状草皮连续铺种,草块间隙小于2cm,之后浇足水,待半干后打实,使草与土壤充分接触,隔天连续拍打3次,使草地拍实、平整;
      4、其它草木植物按常规种植,种植土深度应以所种品种确定挖深,并混入基肥种植;
      5、为保证施工能体现植物造景,要求施工种植时应有的放失,以设计认真配植:对孤植树应利于**较佳树姿;对自然丛植树应高低搭配有致,反应树丛的自然生长景观;队丛植树应注意不同树种间的共生共荣,体现密林精致;对密植花木应小心冠冠之间的连接,以使整个绿化连成一体,成就初期效果。
      三、、绿化工程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而且乙方拟提起的诉请系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出,故不属于不动产纠纷,而应当属于合同纠纷。所以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新颁布的民诉法**解释*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及《*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所以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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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调解可以发生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各审级,一旦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原告撤回诉讼,也可以选择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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