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做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欠款纠纷督促程序,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欠款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较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借款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要克服情面关,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
民间借贷多存在于为亲友、熟人之间,基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关系,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款手续或定借款合同。因没有书面的借款证明,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借款是没有偿还保证的,如果借款人不诚信还款或双方因亲友关系发生变化,必然会给出借方追要借款带来困难。
(二)、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较容易出现矛盾的是利息问题,对此法律有明文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利息约定发生争议,有不能证明的额,可以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较高不**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以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以适当**银行利率,但不得**过银行同期的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放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5、当事人因借外币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额,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