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徐义明律师提示,容留他人吸毒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只要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就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也应当满足相应的条件。
*二,由于是行为犯,因此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客观方面要件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即为他人提供吸毒的场所。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gbafdbj/-
http://lzk58.cn.b2b168.com
欢迎来到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幢1620室,联系人是徐律师。
主要经营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有:南京地区行政诉讼,合同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商标律师等业务,公司有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一站式服务,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行政诉讼律师,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南京公**律顾问,南京**律师,南京商标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