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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会见律师-徐义明律师致力于合同法、公**、婚姻法、刑法、劳动法等的研究,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妥善、出色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为众多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受到委托人一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一款、*三款、*四款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三十七条规定,这一条文,可知:1、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2、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还可以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从而帮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准确惩罚犯罪。
看守所会见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较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看守所负有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并且立法对上述时限予以明确规定,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大为缩短。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根据以上全文已经全面的了解到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了,只要不是重大罪行例如危害罪等的罪犯,律师都可以凭自己的三证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而且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内容不需要陪同,不得被监听。
律师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为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嫌疑人、被告人使用。不得携领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未经羁押场所和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嫌疑人被办案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嫌疑人。律师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参加恐怖组织罪或者走私罪、毒品、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